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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水器隐患多


空气能|太阳能|热水器   近日,北京市消协等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向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尽快出台太阳能热水器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建议函》(下文简称《建议函》),指出太阳能热水器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应出台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对太阳能热水器主要零部件的选材、安装以及配件等作出强制性规定。
 据了解,在这篇长达近4000字的《建议函》中,北京市消协等22家消费维权单位明确指出,由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缺失导致太阳能热水器存在四大安全隐患。

    第一,安装固定强制标准缺失,"太阳能"频频坠落伤人。《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规定"室外部分应有可靠的抗风措施",但对抗风等级并无要求;只要求"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一定的耐腐蚀能力",但对材料选择未作明确要求,这导致一些"太阳能"不仅不抗风,而且成为"引雷针"。

    第二,电伴热带材质及安装的强制性标准缺失,使用过程中极易连电着火。一方面有关电伴热带材质的强制标准缺失,导致电伴热带质量不过关;另一方面电伴热带的安装固定标准缺失,导致在安装中出现电伴热带的接线处安装不当,使用过程中出现连电着火现象。

    第三,有关电加热材质、安装的强制性标准缺失,太阳能热水器漏电伤人。从电加热的相关标准上看,一是没有对电加热的材料作出规定,选材规范缺失;二是对不同材质电热管的使用寿命没有标准,对超过安全使用寿命的电热管所应采取的相关措施也缺乏规定;三是针对电热管安装不当容易导致漏电的情况,缺乏强制性的安装标准。

    第四,内胆材质工艺及管路材质的强制性标准缺失,导致太阳能热水器漏水伤人、泡坏房屋。据了解,有的太阳能热水器使用不耐高温的管路,长期使用易发生破裂漏水现象;有的是管路的安装缺乏标准,内胆的焊接和防腐蚀性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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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09  点击:832  <<< 回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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