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补贴更应该减少或摈弃“量”的限制
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之下,政府既然动用了宏观调控职能功能,就该合理考虑行业的实际发展。既要考虑宏观经济效益,又要考虑企业的生存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助于国家整体的经济型战略导向,也有利于太阳能热利用行业的成长壮大。过多的动用了行政职能来干预市场,忽视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调控底线,可能顾此失彼,直接在政策上扼杀了部分微小企业的生路或者说直接导致了市场的不公平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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